造血幹細胞移植

針對復發或初診斷評估為預後不良的血癌病人,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常做為治療方法之一。通常會在化療療程到一段落時,再給與高劑量治療合併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以減少復發機會。

為什麼要做造血幹細胞移植?

造血幹細胞移植,是將含有「造血幹細胞」的正常骨髓或周邊血液,像輸血一樣輸給病人;依幹細胞的來源,可分為周邊血造血幹細胞及骨髓造血幹細胞兩種,台灣目前大多採周邊血收集造血幹細胞。

移植的重點是透過高劑量化學治療或加上全身放射線治療,來根除癌細胞,但同時也會導致血球迅速下降,免疫力低下,此時就需要移植健康的造血幹細胞,以重建病人的造血及免疫功能。

一般造血幹細胞移植分為自體移植與異體移植,自體移植是輸注自己預先冷凍儲存的造血幹細胞;當病人的骨髓中有癌細胞或功能缺損時,就需要輸注其他健康捐贈者的造血幹細胞來進行異體移植。

認識造血幹細胞移植

造血幹細胞移植過程?

接受造血幹細胞移植的病人,需先接受「高劑量的化學治療」或合併「全身性放射線治療」,盡可能清除體內殘留的血癌細胞、同時抑制病人的免疫反應,避免移植後排斥,隨後輸注預存或捐贈者的骨髓或周邊血造血幹細胞。找尋配對者過程較耗時,通常以全合的兄弟姐妹為優先選擇,其次為全合的慈濟骨髓庫配對志願者;若找不到全合捐贈者,如病情需要亦可選擇至少為半相合的兄弟姊妹或父母子女。

若是接受異體移植,捐贈者需先注射 3~5 天的「白血球生長素(G-CSF)」。因造血幹細胞主要分佈在骨髓中,而周邊血液的造血幹細胞含量極少,無法分離出足夠的幹細胞量,因此需透過白血球生長素(G-CSF)來將幹細胞游離至周邊血液,才能藉由機器分離的方式取得足夠的幹細胞。經過收集、分離、冷凍保存等步驟後,便可移植輸入給病人。

捐贈周邊造血幹細胞的方式類似捐血,捐贈者較不疼痛、身體恢復快,也沒有麻醉的風險。

詳細看移植過程

造血幹細胞移植後影響?

移植後因為病人免疫功能尚未恢復完全且須服用一段時間的免疫抑制劑(通常為二到六個月),容易出現細菌、黴菌和病毒感染。病人療養過程中需要小心照護,以避免不必要的感染。

此外,異體移植者可能會因為捐贈者的淋巴球對病人的身體組織產生攻擊、出現排斥,稱為移植體抗宿主疾病。發生的時間通常在白血球開始回升,約移植後第二至四週之後開始出現,依發生的型態可分為急性和慢性。

急性排斥:通常發生在移植後三個月內。主要影響皮膚、肝臟或腸道。皮膚出現紅疹、脫屑、水皰;肝臟則是肝功能指數異常、黃疸;腸道症狀是腹瀉、水便、噁心嘔吐、食慾不振、腹部絞痛等。

慢性排斥:在移植 100 天以上,慢性排斥機率上升,影響的器官組織廣泛,主要包含眼睛、皮膚、黏膜、關節與肺臟等。

整體來說,移植後生活起居有許多需要注意的事,千萬不可輕忽喔!

移植後起居注意事項
希望護照APP

行動版選單開關